农户小额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性
发布时间:2013-01-03 点击率:11353
农户小额贷款可循环,既可通过柜面渠道办理,也可以通过ATM、网上银行、转账电话等诸多电子渠道实现。特别是通过后者进行循环,风险隐蔽性更高,更增加了防控的难度。这样,即便个别农户贷款存在问题,或者客户经理在贷后管理时发现了新的风险,如农户经营、信用、品行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,但是由于采取了“自助”方式,循环时游离于监管之外,很难及时控制,形成了“不得不放”的事实。还有的贷款,虽然提前发现了风险,也提前或到期收回了贷款,经营行也准备不再循环,但是如果不在系统中进行控制,其在授信期内仍可通过“自助”形式实现。同时,采取自助方式,在第二、三个循环期内无需办理人身意外、重大疾病等保险,一旦发生变故,在风险防控上将会变得被动。
怕过高比例循环。在全部农户小额贷款中,如果一家支行循环贷款占据较高的比例(如80%以上),信贷资金就会被某些特定、相对固定的群体长期使用。这样既不利于风险的管控,也不利于信贷结构的优化调整。
贷款和授信期内,个别农户经营亏损、资不抵债、资金链条断裂、家庭发生重大变故,第一、第二还款来源已经或即将出现问题。但是为了掩盖这一风险,可能会采取东凑西借、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,按时或者提前还本付息,不发生违约记录,造成当期、短期内经营正常、信用正常的假象,使管户经理放松了对风险的警惕,较为容易地获得二次或多次循环。
如个别农户挪用资金用途,以农业用途名义承贷而从事非农业生产,以短期贷款从事长期生产经营,以本人名义承贷借给他人使用,让别人承贷供自己使用,甚至违规多人承贷一人使用造成垒大户等等。特别是在多户联保的方式下,即便是垒大户,但只要一户的循环资金、错开一至两天的用信,全体联保小组成员都可以交叉获得循环。为了实现长期占用、使用资金的目的,可能从表面上看很“讲信用”,还本付息也很积极,使得其中潜在的风险短期内难以发现和暴露并进一步累积。同时,如果有极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发放的贷款,如关系人贷款、冒名贷款、有道德风险等,也会通过类似方法获得循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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